房地产广告新规能否抑制学区房热

2016-01-17来源 : 互联网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也意味着像“距国贸仅30分钟”、“买房就能上××小学”,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皆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

稀缺的**教育资源,成就了“学区房”的吃香。“学区房”成了**地段的“头条”,常以高出其他房数倍的价格出售。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开发商把“学区房”当成“教育配套资源”的香饽饽,进行拉郎配**,打着“学区房”旗号对外售卖。

可是当买主买到所谓的“学区房”后才知道上当受骗,所谓的 “学区房”原来离学区相差太远,而且即使离“学区房”不远未必就能在那个学区入学。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因此引发权益纠纷矛盾。

房地产商看中了如今的父母“再穷不能穷孩子”的心理,学区房的投资价值也符合买主的长远需求,由于教育需求的阶段性,购买学区房的家长可能只是为了将孩子送入**学校,并不一定作长期居住打算,等到孩子毕业后便将房子转售。

所以房地产商拉大旗作虎皮,到处打着“学区房” 广告吆喝,这**楼盘虚假宣传,是一种变相的消费欺诈,“房产广告新规” 点中稀缺优教资源任督二脉,给房地产商套上“紧箍咒”,为“学区房”保值,向“伪学区房”说不,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法尊严的有效举措。

但“房地产广告新规”真的就能让天价学区房变成普通家,适合大众需求呢?其实广告法也是*标不*本,新规怎么规定都不能让稀缺的**教资源实现均衡匹配。

就算没有“学区房”的广告,房子该买的还是要买,买不起还是不买。不打通稀缺**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不**教育资源平等的情况下就近入学,只会催生“天价学区房”吃香的怪胎,教育公平仍然离普通家庭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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