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约车冲击变为出租车改革增量

2016-03-15来源 : 互联网

在14日****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答问时说:要让网约车有一个合法的出路。对于社会关注的出租车和网络约车管理新规,目前交通运输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按照有关工作程序积极推动**。***同时表示:尽************未有,但仍要坚定推动这项工作。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禁止**车接入专车平台,对专车增设年限、驾驶员资

质、强制性保险等行政审批事项,网约车运价要高于出租车定价等方面。社会质疑:对网约车采取类似出租车的管理模式并行政定价,不是合理管制而是否定“共享经济”,不是简政放权而是冗政收权。征求意见期结束后,出租车和网约车管理新规进入重新修订阶段。

新规之所以迟迟不能落地,说到底源于两点:一是出租车和网约车没有形成良性竞争格局,统筹不同群体利益和新旧业态发展很难找到平衡点;二是制度层面对如何适应网约车这样的新事物,在法规、政策、管理思维等方面还缺乏协调。

消解现有矛盾,一方面要看到新业态蕴含的改革能量。

网约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给出租车市场带来了“鲶鱼效应”,在给出租车市场带来冲击的同时,实质上也带来了改革增量,为破除出租车市场的利益篱笆,提升服务水平带来了可能。从这个角度看,顺应市场,给网约车一个合法出生证明,在政策面应及早明确。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虽然网约车在市场上受到广泛欢迎,但无法取代出租车对城市公交体系的补充功能。尽管出租车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网约车和出租车具有不同的运营环境,没有站到同一竞争平台上,也是原因之一。

这也就意味着,管理部门的着力点,不是该不该给网约车上保险、管资质、装GPS,而是能否在新旧业态间建立起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降低出租车业的运营门槛而不是抬高新业态的进入门槛,才是可取之策。在这方面,杭州放开出租车总量和价格管控,取消挂靠、买断、半买断的费用,经营权无偿使用的改革;上海以服务费取代“份子*”或挂靠费的试水;北京*汽集团**缴纳“份子*”的“*汽约车”试点等,都是有益尝试。

出租车新旧业态的改革和统筹发展,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良性竞争规则,能否为出租车业引入改革能量,能否尊重市场自发秩序。在现实条件下,与其等待管理新规,不如等待地方改革试点能否扩大并获得可复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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