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有些中央领导也坐过网约车

2016-03-14来源 : 互联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网、****客户端记者: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生水起,迅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大量**车进入平台。在您看来,这些**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地说,未来这些**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

***:谢谢你提问。按照**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有关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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