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在对新的商业机会的敏锐把握、对新的商业模式的积极探索方面,中小企业是优于大企业的。因此,上海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要在开放性的法律体系下努力促进创业金融、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发育和成长,进而使中小企业成为创新型经济的重要载体。
投**的创新模式
一、创业金融的崛起
近一二十年以来,创业金融作为一整套金融创新安排,*先从美国兴起,随后扩散到世界上许多国家,为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企业的初创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土壤。这种举世瞩目的金融制度安排,将具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资本与创***的市场检验对接起来,**了崭新的产业分工格局,对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商业革命产生了深远影响。观察先进国家发展创业金融的实践,可以发现,从“孵化器”到早期投资者,到专业信贷机构,再到专门交易创业公司股权的市场,构成了创业金融的基本生态循环链条。
美国人保罗·格雷厄姆(PaulGraham)被尊称为“初创企业孵化器之父”。格雷厄姆于2005年创办Y Combinator,迄今为止,该孵化器已经成功“孵化”了100多家企业。目前,主要为科技型小企业服务的新型孵化器正如雨后春笋般在美国各地涌现。这些孵化器提供**指导、办公场所和律师咨询等资源。通过为新生企业注入种子基金,孵化器可以换取小微企业大约5~8%的股权。除了Y Combinator,**的孵化器还有TechStars、500Starups等。
此外,还有专门支持创业、创新企业的创业银行。硅谷银行就是一家关注高科技初**域的专业银行,它不仅为能够吸引风险投资的科技企业提供贷款,也为风投基金提供额外贷款。
在美国之外,以色列是另一个风险资本投资重镇,以色列的人均风险投资额甚至超过美国,位列****。
二、网络金融:新的金融革命
在搜索引擎、云计算、社交网络等技术和交往手段的支持下,金融活动的效率得到惊人的提高。网络金融同样也给小企业**与个人创业打开了希望之门。
*先,网络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模式,让小企业乃至每一位普通人都可以通过网络众筹平台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资金,**来源**局限于风险投资机构,而是来源于大众。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将有机会投资初创企业和小企业。
Kickstarter是美国众筹业的翘楚,2012年上半年,一位工程设计师开发的鹅卵石(Pebble)智能手表项目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Kickstarter募集到1030万美元,成为网络众筹业崛起的重要标志。
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市的Kiva则是一家慈善金融组织。Kiva靠网络平台和散布在**的微金融组织,让个人借出很少的*(*低为25美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加入的会员可以从Kiva获取无息贷款。自2005年开业以来,已有近85万人为Kiva提供资金,累计发放贷款3.75亿美元,偿还率高达99%。
其次,网络信贷的效率之高也令人瞠目。例如,阿里金融将面向阿里巴巴会员全面开放旗下的信贷产品,不需要提交任何担保、抵押,*快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完成贷款审批,申请贷款的会员*快一天之内就能拿到贷款,资金用户甚至可以24小时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后,网络金融的交易媒介有可能变得丰富多样。目前,一些社交网络已经自行发行货币,用于支付网民之间虚拟商品甚至实物商品的购买,并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再比如,网络上还出现了“比特币”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尚未明确的趋势无疑将为网络金融开辟新的成长空间。
突破法律瓶颈的约束
一、建立开放的金融法律制度
比尔·盖茨曾指出,传统银行如果不能适应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要求,就会像恐龙一样灭绝。在美国,金**本的商业模式创新一直处在创新前沿。这是与美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开放分不开的,它是培育新的金融竞争业态的基本土壤。然而,在我国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无论是发展创业金融还是发展网络金融,都会遭遇显而易见的阻力。
我们需要修订监管体系,才能让创新引领增长。监管系统不能一味地敌视风险。比如,对众筹欺诈的担心不可反应过度。没有对风险的理解和一定程度的容忍,创新经济、创意产业难以获得成长空间。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成功经验是增量改革和边际突破,金融改革也当如此操作,应当鼓励新的金融服务模式,让传统金融之外的金融服务力量有生长的机会。
二、促进税法改革
初创企业的投**活动是创新经济的酵母和催化剂。据财税学者研究,按照*保守的口径计算,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整体收入约占中国GDP的34.5%。税负繁重不仅增加国民的生活成本,同时也增加国民的创业成本。要促进创新经济的发展,必须大力减轻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税收负担。
国家已出台了一些政策来鼓励和扶植创业,但是税收结构还不够合理,扶持政策过度倾斜的行业资本过度密集,竞争过于激烈,导致一批新兴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乃至破产倒闭,而被扶持政策排除的创业企业往往步履维艰。因此,需要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扩大税收减免的范围。
三、扩展合约自由
合约自由是市场经济中劳动资源合理配置以及福利扩散的重要制度,也是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依托。目前,小企业已经成为**创新经济的重要载体,新的劳动契约关系以及柔性合作关系不断涌现,这既是创新经济使然,也是人们试图摆脱僵化的劳动法律制度的行动后果。遗憾的是,不适当的劳动合约法律法规仍然严重制约着我国创业和创新经济的发展。2008年以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合约提出了较为严苛的规范,这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创业企业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增加了创业的难度。因此,我们必须在柔性用工制度方面做出大胆的探索。
总之,上海要抓住金融创新的机遇,将创业金融和网络金融纳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议题之中,积极推动创业金融和网络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创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