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战模式并非电商的制胜法宝

2015-01-22来源 : 互联网

信息时代将电子商务推向了市场**,网络购物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垂青。交易便捷、价格便宜则是电商对零售业态**的*大亮点,并且这一特征因与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合拍而获得了创新能力,其中“双十一”购物节的诞生就是一个例子。

事实上,此前11月11日并不是什么特别的购物节日,国内实体门店商家满心期盼的则是每年“金九银十”的传统消费旺季。2009年马云自创了“中国感恩节”的概念,认为商家应该在年底感恩消费者一年来的支持,并将“双十一”定义为旗下天猫商城的促销品牌大力**。随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网上商城、当当网等各大电商纷纷跟进,原本的“光棍节”由此成为了一个电商集体降价促销的购物节日。可见,新业态**市场消费热点的能力是传统业态所不能及的。

但需要提及的是,“双十一”酣战只是拉开了新旧商业模式的博弈序幕而已,传统门店式销售不可能因此轻易退出历史舞台,毕竟亲身体验也是消费过程中吸引买家的一大因素,电商尚难对此有所突破。显然,坐在冷冰冰的电脑前,消费者全无拖家带口逛大超市的惬意,家人购物中的交流快乐也无从体现,这些都不是简单的价格优惠就能够替代的。

当然,每一种新商业模式的诞生都让消费者感到振奋。时下电商对传统门店的冲击,亦如同当初连锁销售替代百货业、个体摊贩被百货业挤占般迅猛有力。电商亮出的利刃是“低价格”,但实际上电商目前并不具备采购成本优势。据披露,国内家电连锁*头可以以低至四折的价格从厂商那里拿到充足的货源,而电商拿货的成本则是八折左右,原因是电商目前销售量有限。以此观之,电商高调挑起价格战大有炒作之嫌,它们通过微博等新媒体的广泛参与,无论*终是否真降价、消费者是否真满意,都能够达到增加网络流量、增加知名度的目的。然而应当强调的是,不管商业企业的经营业态如何更迭创新,基本的商业伦理和规则不可能有所动摇,当各电商用尽浑身解数宣传自己的价格优势之时,“双十一”购物节的创始人马云却理性坦言:没有一家企业能够依靠杀价获得成功。

实践表明,任何采取降价促销的企业只可能承担一时亏损,却不可能永远承受亏损,价格炒作或许能带来昙花一现的销售业绩,但*终往往是自吞苦果。无论业态是新是旧,掺杂着价格欺诈行为的降价宣传都只可能是**形象之举。数月前,京东以“竞争对手降价到一元,我们就用0元销售”的豪言壮语吸引了众多眼球,但这实际上是对基本商业伦理规则的背弃。而在“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的劣迹被曝光之后,京东也不得不在发改委价监局的监管压力下向消费者道歉。

恶性价格战是一场损人不利己的闹剧,特别是,在*爆上演的电商价格战中,有消费者发现其中隐藏着一些猫腻,包括先提价再促销、价格折扣“雷声大雨点小”、附赠礼券使用限制过多等问题,实际让利大打折扣。新旧商业模式的对决造就了“双十一”促销狂欢节,消费者得以畅享购物盛宴,是为一场积极的商业革命,但价格欺诈却难免让新业态的市场形象折损,监管部门有责任对此进行严格的制度约束,以此**消费者在新旧业态同台博弈中真正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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