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庞氏母女疫苗案继续发酵,尽管山东省食药监部门已经公布了300条疫苗流通上下线线索,以及涉及到的24省市名单,但由此引发的公众恐慌仍难以消弭。人们关心,这些问题疫苗流向哪里?具体使用情况如何?问题疫苗有哪些危害?又该怎么解决?何以在制度完备的情况下,依然**如此严重的疫苗“体外循环”?
与以往所有公共卫生事件善后一样,2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切实落实落地查人责任,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
措辞很严厉,查处的态度也很明确。问题是,像这样的“亡羊补牢”,事后表态严查,果真“犹未晚也”吗?每一次公共卫生事件之后,都来一次“严肃查处”,以示“守土有责”,则事先、事中的监管又该置于何地?在人命关天的疫苗问题上尚且漏洞多多、千疮百孔,又怎么能够让民众相信,这些责在“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部门真的肩负起责任了吗?
通过媒体有限的报道可知,这起问题疫苗,庞氏母女至少成功的突破了六道看似严密的防线。庞某在任职**医院药剂师的同时,经营一家防疫门诊,此举违反食药监局关于经营疫苗资质的规定;被判缓刑后重操疫苗批发旧业,无人问津;勾结批发企业购进临期疫苗,使疫苗脱离疾控监管;快递寄送,违反疫苗冷链运输管理规定;地方疾控部门、接种单位从庞某手中接受疫苗,并通过防疫系统分发,知法犯法……
所有这些环节,但凡有一处封堵给力,防范严密,都不会出现后面几乎殃及全国的灾难性后果。而所有的环节,均有明晰、具体的部门规章,有些还属于法律层面的明文规定。可见,问题疫苗大面积的溃败,*先源于监管部门系统性的失守。当监管沦为欺上瞒下的公文游走时,必然会出现庞氏母女这样的投机者;当部门集体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参与盗窃时,即便没有庞氏母女,也会有其他人出现。很简单,牛栏关猫,被查处实在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更何况,即便已经东窗事发,出于某种奇怪的逻辑,社会公众往往也难知其详,能做的,被鼓励做的,不过是“情绪稳定”罢了。至于那些动辄指责中国父母科学素养太低的论调,更是等而下之、卑污龌龊,几乎等同于此类公共安全事件的“标配”了。
问题疫苗既然能够在一个封闭的运行体系中畅行无阻,5年多来肆无忌惮,那么,很难想象,这些“病症”能够依然在一个高度封闭、信息堰塞的环境中得以**。我们无意否认疫苗等关涉到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信息披露应该高度谨慎,但我们同样认为,一味封堵、暗箱操作,并不利于清除毒瘤,更不要说消弭公众难以遏止的恐慌了。
事实上,恰恰是长期以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缺失,才导致了投机者的猖獗,以及监管体制的利益导向。若想改变这种扭曲和畸变,必须**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2015 年,***办公厅在关于完善**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
眼下,问题已经发生,恐慌还在蔓延。有关部门应该一改失语、躲闪的状态,及时发声,主动回应民众关切。同时,也应该在更高层面**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启动问责,针对食药、卫生等各个环节的失守严厉问责,以儆效尤,也给公众一个交代。